金年会

學工在線

文獻資料

當前位置: 網站首頁 > 學工在線 > 文獻資料 > 正文

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加強高校學生管理禁止學生參與非法傳銷活動的緊急通知

時間:2012-05-16  來源:學生工作處


    (節  選)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公安廳(局)、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



       近期,一些地區非法傳銷活動猖獗,并且向高效滲透發展,一些高等學校學生在實習或求職時上當受騙。3月15日,湖北省教育廳報告,該省近30所高校幾十名學生在重慶實習期間,不法分子以高回報和895165522參與創業895165522為誘餌,采取洗腦、上課、談心、感情交流等方式,騙取他們高額傳銷費并誘使其參與非法傳銷化妝品。3月22日,武漢大學報告,該校部分畢業班學生應廣東人才市場和用人單位邀請,前往廣東參加就業面試,其中,個别學生上當受騙,被傳銷組織非法控制。據了解,這些學生有的陷入傳銷泥潭不能自拔,有的被傳銷組織控制無法脫身,有的自身生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目前,有關省教育廳、公安廳和高等學校已派出人員投入解救工作,公安部門正在組織力量對非法傳銷組織進行打擊。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公安機關和各高等學校要高度重視非法傳銷活動對高校學生學習和生活帶來的危害,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強學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嚴厲打擊非法傳銷活動,确保學生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維護高校穩定。為此,提出如下要求:



       一、針對傳銷等非法活動,對全體學生進行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傳銷和變相傳銷的根本目的是非法聚集公衆資金,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國務院于1998年4月18日發布《關于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通知》,明令禁止各種傳銷活動。各高等學校要通過教育使學生充分認識到非法傳銷的欺詐性、隐蔽性和危害性,各地公安機關要主動上門,以講座等不同的形式向廣大學生宣講傳銷的非法本質,幫助他們提高識别能力,增強防範意識,自覺抵制各種非法經營活動的誘惑,樹立正确的人生觀、價值觀和艱苦奮鬥的精神。



       二、各高等學校要密切關注本校學生動态,及時了解和掌握每一個學生的課内課外活動情況。要針對外地實習、外出聯系工作學生人數多、地域分散的特點,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和方法,随時掌握他們的動向,加強對他們的教育和管理。



       三、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與相應的公安機關建立信息通報制度。非法傳銷多發地區還應建立教育行政部門與公安機關的聯席會議制度,及時溝通情況,統一認識。如發現傳銷等非法活動要及時報告,配合公安機關及時查處,并有針對性地做好參加過非法傳銷活動學生的教育、安撫工作,消除不良影響和隐患。對極少數不服從教育管理,多次參加非法傳銷活動或在非法傳銷活動中起重要作用的學生,給予适當的紀律處分,性質嚴重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各級公安機關要繼續保持嚴厲打擊非法傳銷活動的态勢,适時組織專項鬥争,加強案件偵辦工作,堅決遏制非法傳銷猖獗的勢頭。



                                      教育部 公安部



                                    二00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 2012-2022 金年会 金年会 廊公備5445645644502/3     
XML 地圖